申请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即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即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 3、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4、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只需有在本市缴交社会保险的记录,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的时间仍为连续6个月。 5、补缴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