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区积分入学申请流程
5月7日、5月8日、5月16日为申请时间,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这3天内携带所需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镇 (街道)范围内其中一所学校(有积分入学学位指标的,下同)申请(申请学校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符合申请条件且积分大于0分的,直接录入电脑系统进行申报。申请人不必在网上申报。
5月22日至6月9日,学校将申请材料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分类审核,经核验后,学校按照审核结果在申报系统计算积分。
6月12日和13日,申请人可凭注册码和验证码登录积分入学申报系统或向申请学校查询积分情况(自助查分功能可在系统帮助页面查询使用方法)。对分数有异议的,可于6月12日、6月13日向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6月16日至6月22日,学校根据政府职能部门审核结果以及积分入学学位分配计划数,按积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项目先后顺序,按项目的积分从高到低排序),将录取名单在申报学校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