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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坪山区2020年小一新生学位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 2021-01-29 文章观看数 2354

深圳坪山区2020年小一新生学位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5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00--5 月 22 日(星

期五)下午 18:00

2.报名方式: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坪山教育局基础教育

科网站(http://www.szpsq.gov.cn/psjyjjcjyk/),点击“公

办小一报名”通道、“民办小一报名”通道,或登录“深圳坪山

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通道报名。

(1)家长应按对应项目、类别填报相关信息;

(2)家长根据系统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学位申请所需各项

材料;

(3)家长所上传材料必须符合系统审核的要求,以免影响

在线审核;

(4)报名系统根据家长填写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积分。

〔5 月 22 日(星期五)下午 18:00 为网上申请报名截止时

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初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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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 5 月 23 日(星期六)上午 9:00--5 月 30 日(星期

六)下午 18:00

2.初审过程:学校根据家长上传的报名材料,进行系统初

审。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所有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上传

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资格审核

1.时间:5 月 31 日(星期日)-- 6 月 28 日(星期日)

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学位申请材料按规定流程推送至公

安、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各业务部门通过

市“织网工程”进行信息比对审核,全面确认材料的合法性、真

实性、有效性。最终以各业务部门审核结果作为学位申请资格、

积分排位和录取顺序的依据。

(四)公示审核结果

1.时间:6 月 29 日(星期一)--7 月 3 日(星期五)

2.查阅方式:家长直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看审核结

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可根据审核结果明细,自行到相

关部门重新核对有关信息。信息核对准确后,用报名账号登录招

生报名系统,将相对应的材料通过拍照或扫描再次上传提交;请

家长务必关注申请复核的截止时间【7 月 3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五)复核异议材料

1.时间:7 月 4 日(星期六)--7 月 16 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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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核过程:区教育局将申请复核的材料重新推送至公安、

房产、租赁、社保、计生等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复核通

过后即可进行积分排位。

(六)公布录取名单

1.时间:7 月 29 日(星期三)

2.公布平台:

(1)家长可通过网上招生报名系统直接查询公办学校录取

结果;

(2)民办学校录取结果请关注区教育局后续发布的有关公

告;

(七)新生报到注册

1.时间:8 月 7 日(星期五)前(具体以各学校通知时间为

准)

2.提示: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

册,将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四、各类学位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户籍材料、住房材料、计生材料。

2.非深户籍儿童:户籍材料、住房材料、社保材料、居住证

材料、计生材料。

3.台湾籍儿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

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住房材料。

4.港澳籍儿童:参照我市暂住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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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须提交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2)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深圳户籍:父母户口本、身份证

(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父母双方均为非深户籍:具有使用功

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

料);

(3)住房材料;

(4)社保材料;

(5)由深圳市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

证书;

(6)计生材料。

5.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

的适龄子女不列入积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

一在网上报名,并将学位申请材料(含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相关

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6.军人子女: 军人子女申请我区小一学位,与深圳户籍适

龄儿童一样。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相关要求,统一在网上报名,

按时将学位申请材料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

申请我区小一学位的军人子女,其父亲或母亲需在 2020 年

5 月 21 日前到坪山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地址:坪山区金牛路

12 号行政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755-89322257)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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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材料包括:

(1)《深圳市军人子女教育登记表》;

(2)《军人子女申请就读深圳市义务教育学校备案表》;

(3)相关证明材料:

①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②户籍证明:户口本(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

证、子女身份证;

③居住证明: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凭证、《内地

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单位宿舍证明等任意一类;

④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

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