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定于2020年12月25日开始实施珠海拟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毕业5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满足条件的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落户;珠海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可入户珠海。本科毕业5年内可“先落户后就业”2018年出台实施的“珠海英才计划”规定:毕业三年内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目前,横琴新区已率先落实“毕业五年内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其他区为“三年内”)。《通知》提出,现拟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放宽为“毕业五年内”,即本科毕业五年内的人员来珠海,可实现先落户后就业。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可申请人才入户此前,满足珠海人才入户的学历条件为“全日制大专(高职)以上学历”。《通知》拟放宽为: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放宽年龄条件。现行政策规定学历型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为35—50周岁(女性45周岁);职称型人才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技能型人才30—50周岁(女性45周岁)。《通知》拟放宽为: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毕业两年内技工职校人才可直接落户为扩大全市技能人才引进渠道,《通知》提出,珠海市企业新招用毕业两年内的技工(职业)院校学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和“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合格的人员,以及经珠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联盟认定取得相应技能证书的技能人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可直接办理入户。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通知》拟将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1年以上)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重点企业名录由市人社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2020年现行入户政策《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属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一是依据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的人才经“直接核准”或者“联席会议审定”即可办理引进手续,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人才引进范围可以适时调整。二是专门设定横琴自贸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横琴自贸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这10类人才可直接入户
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珠海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
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珠海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
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③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
④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